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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络文化许可证具体需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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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络文化许可证具体需要怎么办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
[2]

具体包括:

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还应当依照有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申请人取得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批准文件后,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zui终审核。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四款修改为:“对申请人的申请,有关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如何办理直播类文网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文网文,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那么哪些企业是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以及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小编下面给大家介绍办理直播类文网文的问题我们得先了解一下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含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我们得拆分成三个词来看,网络是路径,文化是产品,经营是目的,即通过网络互联网传播和交易文化产品或者文化活动,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需要办理许可的,这个许可就叫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我们也常称为文网文。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2月11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yi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jia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机、移动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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