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答案是什么,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一手代办的并不多,那些低价恶意竞争的其实就是自己把路堵死了,现在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其实不简单,是有些难度的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第14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15条:对于申请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16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咨询地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络提交
申请人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纸质资料提交
网上审批终结,企业领取证书时,须提交与审批信息系统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经审核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材料的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应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在系统上提交补正材料。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三)办理进程查询
网络查询网址
查询步骤:
1.进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在首页找到“进度查询”,点击进入“所有审批信息查询”,输入网上申请号进行查询,查询到的内容包括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业务主题、办理状态。 (四)获取证书
1.获取方式:申请人携带与申报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2.证书类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换证。
(五)流程图: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省局机关纪委负责行政相对人投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事项的协调处理。省局法制处负责行政相对人投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行为事项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