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许可证是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简称,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请有什么常识呢?
1、呼叫中心许可证有:呼入型、呼出型、自建型、外包型、虚拟型、数字交换机式呼叫中心、板卡式呼叫中心、一体机式呼叫中心;
2、经营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的不同,分为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和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也可分为呼入和呼出业务服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3、外资企业是无法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的,除非是合资企业,且取得工信部外商投资许可证明后,企业法人为中国公民,同时外资企业持股不得超过49%,才能从事经营;
4、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从事银行、证券、保险、航空等行业具备跨省15个以上的经营规模,需要提供相关上级部委颁发的开业批复或工商营业执照;
5、不利用呼叫中心平台开展声讯、VOIP等未经许可业务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