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名称:《酒类经营许可证》
二、 受理部门:
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三、 许可条件:
1、 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 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要求相适应的,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仓库和设备;
3、 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及消防要求;
4、 配备熟悉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5、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2.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告知承诺书
3. 营业执照
4. 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使用、产权证明
申领程序:
表格下载/现场领表--准备材料--交许可证业务窗口--受理--领取《酒类商品许可证》(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