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另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按照时间规定如期进行年检。
办理条件:
1、有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游戏运营单位不低于1000万注册资本。
2、有员工。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有域名。有用于申请的域名,因此应当有域名备案、网站域名登记证明等。
4、有网站。有符合文化部要求的网站,网站从名称到内容、版块设置,都要符合文化部的要求。
5、有场所。要提供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和设备清单,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都要提供。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网站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8、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9、业务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