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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注册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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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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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当事人咨询特许经营合同的问题,基本都是上来就说:,我签的这份特许加盟合同是不是一份无效合同啊?”
这个问题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首先,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一定是一份合同,是合同就会有认定合同无效的基本规则。
这些规则主要规定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根据该条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并损害国家利益
此种情形有两个地方需要解释清楚。

一是欺诈、胁迫手段。
欺诈的行为模式主要是故意告知合同相对方虚假信息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目的在于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施加危害,使相对人迫于内心恐惧而做出的签约意思表示。

二是损害国家利益。
如果仅仅是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还不能却认为合同无效,必须还要求因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到国家利益,该合同才会无效。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需要解释的是合同签订双方故意相互勾结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要求主观上双方存在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损害。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这类合同从形式上看已经具备合法形式,但是合同的内容隐藏有非法目的。
非法目的指的是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四、损害公共利益
损害公共利益意味着改合同生效履行后就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至于行为人是否故意在所不问。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此种无效情形的适用需要判断合同是否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如果违反了才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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