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分类:
普通预包装;保健食品;奶粉、婴幼儿食品;熟食卤味;生猪、牛羊肉等。
审批部门: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5年
办理条件:
1、 真实的办公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
2、 经营范围有“食品流通”。
所需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6、 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 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 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