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注册登录,因该行政许可有独立系统支持,申请者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会自动跳转至《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内提交申请。
(二)在线填写表单
申请者需在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材料审核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四)发放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受理后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受理后审查,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六)领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名单及领证通知将公布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目,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前往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领取时,企业一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3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按公司拟开展业务的服务项目、目标用户等进行勾选。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公司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与上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2)注册地址与主要办公地址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3)公司性质勾选“外商投资”的,应已取得《外商投资电信业审定意见书》或商务部门颁发的《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批且其载明的信息应与现状相符。(4)公司固定如填写,应真实有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载明包括“经营电信务”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指公司成立至今的主营业务,公司成立至今未开展业务可选择“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2)许可负责人:是指公司应设立专人专岗的许可相关事项负人,负责本次申请及日后的政府工作对接,此负责人应相对稳定。
(3)法定代表人、许可负责人、客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手和邮箱应真实有效且常用,手机号码应已完成实名制。
(4)身份证:应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A.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网络与信息安全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机构内的信息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分管信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企业内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上述两项请全部填写)
B.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企业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如信息安全领导小信息安全工作组、信息安全部等),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关工作;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主管部门、配合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