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 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如下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
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
4.合伙企业;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三:适用简易注销的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裁定程序的裁定,可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一、税务没有申报导致进入非正常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成立了税种核定好之后是需要申报、纳税的,即使你公司没有营业也是需要零申报的。
1、税务逾期申报导致
2、税务逾期申报联系不上法人,联系不上地址的导致
3、地址进入异常名录,联系不上法人导致
解除非正常户是非常麻烦,简单的话补逾期申报跟管理员说明一下情况,当然你要遇上好说话的管理员。
麻烦的话法人到场说明情况,提供场所证明(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等)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购销合同等。提供以上资料了还得看管理员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