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如为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还需提供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复印件;
3、网站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网站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合同或虚拟主机租赁合同;(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5、供审批部门浏览企业网站的路径说明和企业网站首页主要栏目内容截图与栏目框架图;
6、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应有工作简历复印件;
8、 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9、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
10、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1、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2、保证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
13、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