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并且有公司网站;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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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在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怎么办理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