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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国外人能办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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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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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是国外人能办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吗?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演出经纪人签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住所情况和使用证明

营业性演出.jpg

中外合资怎么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5年9月1日起实施,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弟一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一条第三款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40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4.《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文化部将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公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见附件1),明确审批项目、设立依据和审批层级。
附件1:《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二、审批层级: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三)审批事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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