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工作,以此来保障互联网文明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明健康、有序地开展。
由此,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成网络文化经营公司的重要门槛。
申请前
难点一:我的业务属于哪种申请类别?我怎么区分我要申请的资质?
经营业务种类定位不够清晰,申办企业对于申请业务种类和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的定义不够清晰,不清楚企业应该申请哪一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难点二:申请流程是什么?如果我的业务有多种,需要的步骤和资质也不一样吗?
申请者对于具体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种类、申请流程不够清晰,对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子项种类的申请流程和具体业务要求不能一一对应。
难点三:游戏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有哪些前置项?
申请游戏类"文网文",哪些工作是要提前做的?游戏文化类的资质有些是你不知道的!
申请中
难点一:基础过程操作困难
材料清单不清楚,材料撰写不了解,申请条件不满足?技术人员不满足?
难点二:客观存在的攻关问题
产品上线时间要求紧急,办理时间要求从流程上缩短,来节省时间;申请过程中的难点攻关问题;《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样更容易办理?
申请后
难点一:常规性维护性问题
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年报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业务范围扩大,怎么办?年报、续期,没时间、更没精力去操作。
难点二:因业务变更,造成的维护性困难
因为业务模式变更或网站更换空间或IP地址造成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失效,被"文化执法大队"请去喝茶;经营过程中遭遇过警告或者罚款,或经营过程中上线网站进行过内容变革的,将造成续期不过关!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为:文网文、网文证、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这些名称都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别称。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两类,一类为经营性,二类为非经营性。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申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各省文化局申请。
以前是在文化部申请的,现在文化部将申请权利下放,所以只要在所在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作用
a: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b: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a:有壹佰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备注:互联网活动业务范围不包括游戏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包含游戏的则需要注册资金1000万。
)
b: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c: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d: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e: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f: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g: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申请时间和批复的流程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常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