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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内资公司申办特许加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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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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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人备案办理程序

(一)备案申请。市范围内的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上述材料要求向市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

(二)受理、初审。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受理特许人备案申请材料并负责初审工作。初审内容:

1、审查特许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每个文件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特许人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完备的,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2、根据特许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抽查其直营店和加盟店情况。

3、特许人系外商投资企业的,送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科室会签。

(三)特许人网上注册和发放登录号、密码。

1、申请备案特许人登录《系统》进行特许人备案注册。

2、市商务局对申请备案注册特许人进行网上审核,经核对无误后(即审核通过给予注册),将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把登录号和登陆密码发给申请备案的特许人。

3、特许人按此登录号和登陆密码登陆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备案材料。

(四)网上初审和提出初审意见。

市商务局通过《系统》对特许人在《系统》中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审;在《系统》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

1、审核特许人在《系统》中填报的备案材料与申请时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一致,申请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2、审核特许人备案材料记载的事项和条件是否符合《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

3、对网上申报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网上退回,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并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

4、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完整的,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网上提交并告知省商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五)审核公告

1、省商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接到我市商务局提交的备案初审意见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告知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再退回,并通知申请备案特许人补正内容;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予以公告;

2、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向完成备案并已公告的特许人颁发“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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