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服务分类:行业准营-其他
法律效力:管理性的强制规范
受理方式:网上受理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2.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
3.《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4.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关于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系统改版试运行的通知》
需要满足的条件:
1、企业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提交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2、《条例》第七款第二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需包含冷静期条款,即《条例》十二条规定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4、备案授权委托书需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说白了就是你要拥有两店一年,经营资源满一年(经营资源包括商标、专利之类的),再有一个加盟店
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问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