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先要了解以下几个名词解释:
(壹)直营店:特许人或者其关联公司全资或控股经营的店铺,其经营业务类型与特许人的业务类型完全一致。
(贰)关联公司: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姐妹公司。
(叁)分特许人:经特许人授权在指定区域内有权从业特许经营策划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被特许人。
(肆)分特许经营:经特许人授权的分特许人在指定区域内从业特许经营策划。
我们再分析下备案审核要点及心得:
(壹)成立日期:距设立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贰)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描述方式类似于“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业商业策划”
(叁)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肆)需提供符合《条例》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注意如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需公司成立满壹年
(伍)需提供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距备案设立日不超过壹伍天,如超过,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陆)需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与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内容框架是否基本一致的比对审核
(柒)特许人应当在每年叁月叁壹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捌)特许人每年的壹月份至叁月份做好年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壹、公司网上注册。
特许人应当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壹伍日内,登录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注册。
贰、填报电子版信息。
特许人网上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提供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端操作手册》要求真实、完整填报信息。
叁、受理、核对。
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受理特许人的网上设立,对特许人网上填报的电子版信息进行核对。
叁、壹、核对特许人系统提交的文件资料种类及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特许人系统提交的备案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要求其补齐补正。
特许人系统提交的备案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要求其补齐补正。
叁、贰.通知特许人提交许可及有关文件资料原件并核对,确认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取特许人在备案系统填报的纸质版资料。
叁、叁.出具相关意见报送省商务厅。
肆、审核
省商务厅收到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上报的意见及特许人在备案系统打印的纸质版资料后,对特许人系统填报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
备案资料存在问题的,省商务厅出具审核意见退回,由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告知特许人,督促补齐补正有关资料。
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说明补齐补正情况,重新出具意见报省商务厅。
备案资料存在问题的,省商务厅出具审核意见退回,由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告知特许人,督促补齐补正有关资料。
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说明补齐补正情况,重新出具意见报省商务厅。
伍、实地查证
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核对特许人提交的“两店一年”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并对属地贰个直营店进行实地查证,依法进行处理,有关情况报送省商务厅。
陆、公告
特许人备案设立资料经审核通过的,省商务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