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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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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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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体条件

  什么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经营哪些业务必须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从业经营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动漫、广播剧、网络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综艺节目着作权的买卖、代理商买卖等主题活动等业务都属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层面。接下来看看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详细解读。

凡从业影视制作,电影行业经营相关的企业必须开展有关工作经历的审批,审批的全过程叫影视制作审核。公司从业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卡通片、广播剧、电视连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综艺节目着作权的买卖、代理商买卖等主题活动的行为,必须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

《电视广播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电台广播、电视台节目和省部级人民政府电视广播行政机关准许开设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方法要求》(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八条:在京的中央政府企业以及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城市电视广播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经逐步审批后,报省部级电视广播行政机关审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体条件: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理应符合相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规划、合理布局和构造,并具有以下条件:1具备单独主体资格,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机构名称、组织架构和章程;2有融入经营范围必须的电视广播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产与工作场地,在其中公司注册资金大于300万元;3在申请办理之前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纪录或组织无被注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纪录;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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