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是指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凡是涉及以下表演活动,具体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盈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均需申请。
(一)内资企业申报材料
1.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申办时限:10个工作日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要求
审批条件:
1.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或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2.应当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已注册登记为演出经纪机构。
申请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明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应能证明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51%或拥有经营主导权,或提供相关证明;
8.董事会或联合管理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
申请目录: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7.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的明
8.章程
委员会名单应能证明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内地代表,内地代表在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
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要经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