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重要的几个环节
发改部门的核准还是备案?
发改部门为我国境外投资主管部门,负有对境外投资进行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的职责,其根据境外投资项目的类别不同对项目实施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1.需核准的项目
发改部门对境外投资敏感类项目的活动实行核准制,综合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敏感类项目”如下表: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6月发布的《境外投资常见问题解答》,以下几类法规中未详述但实践中投资较多的行业进一步说明如下:
1)房地产:境外投资房地产主要是指在境外投资住宅、商业地产项目、用于建设住宅或商业地产的土地、房地产企业及境外房地产信托基金等。既是“投资”,则不包括企业自用办公或其实体产业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开发等,如境内企业A企业在境外设立了B企业以开展物流仓储业务,为开展相关业务而开发建设了仓储物流园,则在这种情况下,A企业境外投资的项目为仓储物流业务,而非物流园区的建设,因此属于非敏感类项目,仅需进行备案。国家发改委还明确了其他不属于境外投资房地产的活动,如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
2)酒店:境外投资酒店主要指投资星级酒店、旅游度假村、商务酒店、一般旅馆等,不包括以下境外投资活动:1)投资不持有酒店物业资产的酒店管理业;2)不含住宿的餐饮业;3)已依法合规取得发改部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但尚未完成的项目;4)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项目。
3)娱乐业:主要是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1)新建或并购境外室内娱乐设施(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等);(2)新建或并购境外游乐园、主题公园等;(3)新建或并购境外彩票公司。
2.需备案的项目
除涉及上述敏感类项目的投资外,其他境外投资只需向发改部门进行备案,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备案的项目应向不同级别的发改部门进行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odi)上海新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