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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要求,时间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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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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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类主体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形式如何定义?

(一)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一种业态类别。

(二)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指通过柜台、货架等方式销售食品,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业态类别,如便利店、食杂店等。

(三)无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指销售者不通过门店销售,由食品销售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等方式销售食品,以零售为主的一种业态类别。

(四)实体门店,指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柜台、货架等方式销售食品的场所。

(五)食品批发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业态类别。

(六)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指在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出租和配套服务的集中交易场所内独立进行食品批发或零售的业态类别。

(七)其他类销售者:指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等无法进行归类的业态类别。

(八)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九)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十)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十一)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十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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