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1594806
上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许可证,详细材料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发布IP: 210.22.98.29
浏览次数: 75
手机号: 15021594806
电话: 15021594806
在线咨询:
15021594806
详细信息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所称“体育俱乐部”具体指哪些境外投资活动?

答:《目录》所称“体育俱乐部”,主要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新建或并购雇佣(或租用)运动员从事体育竞技、表演、训练、辅导、管理的组织、机构、企业等。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所称“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具体指哪些境外投资活动?

答:《目录》所称“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主要是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目录》所称“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不包括以下两类境外投资活动:(1)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2)境内金融企业已取得国内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予以核准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条件为:

(一)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二)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

(三)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四)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对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核准机关一般将之视为不违反11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宏观调控政策”:(1)该项目属于政府间合作项目;(2)核准机关就项目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外使馆明确表示支持该项目。

在港澳台地区投资是否属于境外投资?

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提到“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请问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具体如何参考本办法?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采取“事前管理有区别、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管理思路,对其中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其中的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投资主体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无需备案;而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备案也无需告知。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参照执行。

相关产品
相关境外投资产品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小姐
  • 电话:15021594806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电话:15021594806
  • 手机:15021594806
  • 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