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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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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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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特许经营案件管辖法院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重要、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
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有明确规定。
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r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许经营(Franchise)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这就是对于什么是特许经营的解答。


对于什么是特许经营这个问题,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受许人(分支店)是接受方。
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受许人一对一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各个分支店之间没有关系

"特许经营权是指商业企业通过政府授权或契约的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殊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或是利用授权人的知识产权及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从事经营的权利。
比如烟草特许经营。
换言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通过合同转让给被特许者使用,并收取相应费用的一种权利。
特许经营权如果能够作价出资的话有一个先决条件:特许经营权的发放应该是公开、公正、透明的,应该是引进竞争机制的,应当引进拍卖和招标的竞争机制。
但是现在许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是采取非公开、非竞争的方式。
很简单的例子是,你可以通过透明、竞争的途径取得一个烟草特许经营牌照吗?由于特许经营权有违公平,透明,价值也难以评估,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此,新公司明确表明,特许经营权不能用以出资。


依据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只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均可作为合法出资:1)可以用货币估价,并2)可以依法转让。
这无疑将极大的方便和鼓励广大台商在大陆进一步投资。
那么参照中国新《公司法》规定,特许经营权是否可以作为外商在中国设立公司时合法的出资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特许经营权在大陆存在两种:1)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如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巴士、水电供应及地铁等;2)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如麦当劳快餐及众多台式咖啡店加盟店等。
先看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
依照大陆有关法规,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许多省市的特许经营管理规定,都不允许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转让。
这样一来,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就没有满足新《公司法》的条件2“可以依法转让”,自然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就无法作为股东的出资而被大陆工商部门所认定。
由于市政公用事业事关国计民生,每一个特许经营权的授予都要求申请者符合严格的条件。
如果该特许经营权可以被作为出资转至一个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对国计民生及政府形象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
再看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
由于中国现在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所以符合新《公司法》条件2。
再加上该种特许经营权一般均涉及到与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且一般都较为,所以在实践中对该进行货币估价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前文所提到的麦当劳快餐特许经营权。
这样,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完全符合新《公司法》对出资的两个条件。
是否这样就可以作为出资了呢?答案还是不能。
因为中国法出多门,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并不代表在实践中就可行。
由于在中国设立公司尚需要经过工商登记和审核,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要成为出资还须符合工商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2006年新颁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8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权属于六种禁止作为出资的形式之一。
该处的特许经营权作何种理解,现尚无明文规定。
实务中了解到,该经营权应该包括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详细的规定会在近期出具文件予以明确。
不过从立法精神来看,工商部门现行解释是合理的。
因为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如果可以作为出资既不利于保护债权人,也不利于维护资本充实原则。


"一、备案时间1、在2007年5月1日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
2、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
二、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通过商务部开发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在政府网站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在主页左侧,点击进入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子站;在右侧“在线办事”栏目下,点击“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三、备案步骤第一步:办理“两店一年”证明。
2007年5月1日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持公司总部法人营业执照,2个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的直营店的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到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或州商务局开具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即俗称“两店一年”的证明。
2007年5月1日以前就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2008年5月1日以后才申请备案的,须提交“逾期备案的情况说明”,并按照备案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执行后,经备案机关同意,方能继续申请备案。
第二步:获取登录号。
携带相关备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备案机关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原件退还备案企业,复印件由备案机关留存归档,同时,获取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号和登录密码(详见第六条备案登录号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第三步:登录系统。
在获取登录号和密码以后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在页面左上角的企业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企业申报页面;第四步:修改密码。
如第一次登录系统,为了保证用户的资料安全,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修改密码,点击保存自动退出系统;第五步:填报备案资料。
再次进入系统,按照系统申报首页的五项内容要求进行填报,所有备案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及申报,在此界面,备案企业可以看到所填报的资料,经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备案”,即可把备案信息传到备案机关进行网上备案审核。


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的,应该持有经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公证书);(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应另提交由四川省版权局出具的此商标著作权登记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汽车、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原油、成品油、化肥、音像制品、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现在使用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7)填报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直营店铺情况表、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加盟店铺情况表、市场计划书(见附件);(8)企业操作手册或运营手册、管理手册,主要内容是特许人给予被特许人的指导和支持,并对被特许人经营管理进行统一规范要求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经营管理,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操作手册》可只提供操作手册目录,但该目录应当包含各章、节主题及对应页码,并注明手册总页码)。
2、企业通过公证形式委托受托人领取除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非企业内部人员该委托书须公证);(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服务机构(省级以上连锁协会或法律服务机构)领取除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1)服务机构应持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2)服务机构核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实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其指定的承办人的法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违反你应当看违反了哪方面的内容,一般是商务主管部门。


优势:1、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有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
2、从事制造业或批发业的特许商可以借助特许经营建立分销网络,确保产品的市场开拓。
劣势:1、正是由于特许本身,使得加盟商得到了一套完善的、严谨的经营体系。
2、特许经营只能专注于某一个领域。


由于开设的每一家特许经营的分店都是由受许人提供资金,从而分担了特许人的财政风险。
受许人更加积极肯干,有利于特许人事业发展。
特许人可以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若被告单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双方都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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