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是经营相关书籍、报刊、刊物、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等有关业务流程的总发售、批發、零售、租赁及其展销会的主题活动,就务必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
1、总发售:指由供应商向别的经营者市场销售出版物。
2、批發:指供应商向别的出版物经营者市场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立即向顾客市场销售出版物。
4、租赁:指经营者以扣除房租的方式向阅读者出示出版物。
5、展销会:指主办方在一定场地、時间内机构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化展览会、
一、凡申请办理《出版物许可证》的公司(自己)须具备相对性规范并向本局提交有关原料:
申请办理《出版物许可证》
1、设立出版物零售业、租赁企业或其他公司、自己从事出版物零售业、租赁工作流程理当具备下列规范:
①有确立的姓名和经营范围;
②经营人理当具有初级上下出版物发行员岗位职业资格证;
③有彼此之间工作流程相一致的固定不变的经营地。
2、申请办理《出版物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办理(书面通知)原料(一致用16开纸打印或编写):
①开售公司名字、具体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具体地址;
②公司法人或责任人的姓名、文凭、本地详细住址、住宅及挪动联系等;
③经营范围(书本、书报刊、学术期刊、电子元器件出版物);
④经营模式(零售业、租赁、零售业租赁、投寄);
⑤经营出版物租赁的经营地周边两百米范畴以内有没有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