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可以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公司章程;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