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入提供者为互联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络服务流程:
1、网站主办者向接入提供者提出接入申请。
2、接入提供者向网站主办者预分配IP地址。
3、网站主办者获得接入提供者预分配的IP地址后履行备案手续(网站主办者可自行备案也可由接入提供者代为备案)。
(1)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告知接入提供者备案成功,并将备案编号和备案信息一并提供给接入提供者,接入提供者登录“备案管理系统”核实该备案信息,在确认备案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为网站开通接入服务。如果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得开通接入服务,应当督促网站主办者核实相关信息,经备案后方可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2)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的,接入提供者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即可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二)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ICP备案、备案变更的处理流程:
1、网站主办者将相关ICP备案信息提交给其接入提供者。
2、接入提供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将ICP备案信息导入“备案管理系统”;如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接入提供者要求网站主办者重新填报或补充相关信息。
3、“备案管理系统”对接入提供者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核查,经识别没有
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
4、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5、“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备案电子验证标识(简称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接入提供者。并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
6、对予以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将审核意见、用户名和密码及时反馈给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网站主办者在接入提供者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电子证书下载、安装等后续工作,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7、对不予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及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