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1594806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上海时间要多久?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发布IP: 116.233.110.0
浏览次数: 73
手机号: 15021594806
电话: 15021594806
在线咨询:
15021594806
详细信息
 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经典案例一:

一个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后,发现其名下的两个直营店的工商都注销了,那么这个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是否还有效?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1年第5号)


第八条 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第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第十条 特许人应认真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 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备案机关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备案机关在特许人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

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经典案例二:

我公司现在只有一个直营店现在想进行特许经营活动。也不知道需要些什么条件?请详细解答一下。

只有一个直营店不可以进行特许经营活动,也无法进行备案。其依据就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该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静请参阅。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经典案例三:

我们是一家香港独资企业,想了解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件问题: 对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文件中提到的“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其中对于直营店的要求是怎样的?比如我们是香港总公司在香港开设的直营店,是否在这个范围以内吗?还是说我们一定要在中国内地开设直营店呢?

  关于直营店的理解,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做出以下解释,首先,直营店应当是只有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其中,“拥有”不仅仅包括全资拥有还包括控股拥有的情况。因此,特许人的关联企业,也可以视同特许人拥有直营店铺。应当注意的是,直营店的业务应当是与特许业务在相同品牌下运营的相同业务。关联公司根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因此,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所拥有的直营店铺,也可以视同特许人拥有直营店铺。

相关产品
相关特许经营产品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小姐
  • 电话:15021594806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电话:15021594806
  • 手机:15021594806
  • 联系人:卢小姐
  •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