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有什么用?
送药O2O和医药电商一样,都属于网上售药,需要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此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仅叮当快药一家做到这一点。
缺失行业规范
送药O2O作为互联网医疗的一环,的确有存在价值和发展潜力。受困于药品刚需、低频的特性,送药本身难有利润。
据了解,目前尚未有送药O2O企业盈利,多数依靠融资过活。频繁的价格战让融资金额快速消耗,资本寒冬让企业后继无力,一些企业为冲订单量出售低价、非刚需商品,一些企业则铤而走险踏入处方药红线。
此前北京市食药监局专门为此召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不得超越实体药店应当遵守的管理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对此,则认为,药品与其他商品存在不同,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必须严格自律,监管部门也应依照相关法律严加监管。
送药O2O频打擦边球 再触处方药禁区
偷售处方药
送药O2O作为移动医疗的组成部分,在一年来迅速发展。因对政策不了解,多数企业上线之初就违规,无论是背靠仁和的叮当快药(原名叮当送药),还是拿到融资的创业企业快方送药、药给力,以及尚未拿到融资的创业品牌,都出现过违规网售处方药的行为,多数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不到半年时间,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送药O2O平台上再次出现了处方药,且均属于可售状态,知名品牌几乎全军覆没。叮当快药、药快好有“熄风通络头痛片”在售,药给力、快方送药则出售“复方羊角颗粒”,两者均为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