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1594806
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详解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发布IP: 116.233.110.0
浏览次数: 128
手机号: 15021594806
电话: 15021594806
在线咨询:
15021594806
详细信息
 随着近两年电影市场的兴起和互联网影视的快速发展,影视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文化盛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各类传播平台上的视听节目也进入快速发展期,丰富的广播电视节目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影视传媒市场的火爆,直接的反映就是影视传媒公司注册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影视公司数量2017年已达到1.2万家。视听节目市场的火爆,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之多也可见一斑。2017年我国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总计就有14389家。

广播电视节目是指电视台、广播电台所有播出内容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播出形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就是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合法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

拥有一张广电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于影视传媒公司来说成为一件很重要和荣耀的事情。各大网剧制作公司、发行公司对它直接的体会就是给视频平台提交影片时,都要首先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许可证》,一切都白谈。

那么,如果作为一家新入行的影视视听行业的文化传媒公司,该如何快速高效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呢?一起来看看。

申请基本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令第228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34号令)等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企事业机构,首先要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4、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

2、其它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同样的,如果你没有时间办理,也可以找中介机构协助办理,这样虽然费点钱,但是快速高效、省心。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相关产品
相关电视节目制产品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小姐
  • 电话:15021594806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电话:15021594806
  • 手机:15021594806
  • 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