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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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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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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审核要点:

特许人分公司、特许人子公司、店中店、特许人关联公司、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一)分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子公司形式的,

3、证明特许人在子公司中持股超过51%以上的、经工商登记确认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章程》。

(三)店中店

1、特许人与卖场签署的租赁等合同(可能没有连续签署,但是有连续交费、履行的凭据亦可)

2、提交卖场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3、合同实际履行满一年以上证明文件(如租赁费发票等)

(四)特许人关联公司

1、母公司

(1)特许人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持有特许人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2)母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母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2、母公司的子公司

(1)上述母公司所需的全部资料

(2)上述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3)该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该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五)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结婚证,证明业主系特许人持股51%的股东、或者其配偶

2、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

(六)外国公司(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1、外国(含港澳台)特许人与直营店经营主体签署的《委托投资协议》(在中国境内委托设立直营店铺)或者《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等(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直营店铺)

2、《委托投资协议》应当在特许人成立时间之后、中国直营店铺设立前签署

3、《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的签署时间应当在中国直营店铺设立以后签署,且签署时间是否满一年以上

4、中国直营店铺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且实际经营该体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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