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主要人员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注册资金;
办公场地证明;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机构和办理时间
审批机构:省新闻出版社广电局审核、发证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