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1594806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怎么新办?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发布IP: 116.232.224.169
浏览次数: 236
手机号: 15021594806
电话: 15021594806
在线咨询:
15021594806
详细信息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所需的经营资质

当苹果公司发布新的iwatch,医生通过上面的健康管理软件远程实时监控患者的心跳、心率的相关数据,甚至能听到孕妇胎儿的“砰砰”心跳声时,我们心里又一次惊呼鹅妹子哟。移动互联网发展改变了我们的医疗方式,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活动需要具备什么资质呢?本文区分互联网医疗不同业务模式,对所需具备的资质进行介绍。

 

互联网医疗业务模式

提供互联网医疗平台有的是互联网企业、有的是医疗机构,虽然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平台及业务模式进行明确定义,从目前来看,互联网健康医疗平台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主要提供医疗健康信息,第二种是开展在线诊疗的活动。

提供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的所需资质

根据卫生部在2009年5月颁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规定:从主体条件上看:申请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办法并未限定提供主体为医疗机构,但是保健信息服务中性科学研究内容的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机构。从申请流程上看: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另外需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报备手续。

提供远程诊疗资质问题

根据“办法”的规定,提供远程医疗咨询、诊断服务超出了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范畴,依据“办法”,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但目前卫生部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远程诊疗咨询服务进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明确注册医师可以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但并未限制执业医师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远程医疗诊断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也未明确互联网医疗咨询及诊断的服务企业或者机构资质要求。若互联网医疗平台仅仅为执业医师开展互联网医疗咨询、远程医疗诊断提供交流中介服务,可比照“办法”中主体条件资质。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互联网医疗平台与执业医师存在劳务关系,对执业医师的医疗活动进行管理,构成多点执业的,依据《关于印发推进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医疗平台须为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仍存在监管政策风险

虽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互联网平台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及诊断服务。但是,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对互联网健康咨询及医疗诊断进行严格监管是大势所趋。根据国卫计委新闻发言人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互联网诊疗存在政策风险。未来监管机构可能立法提高互联网医疗准入门槛,对互联网上开展医疗咨询活动的企业、机构颁发经营许可,限定仅仅医疗机构才能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对互联网上开展的医疗活动科目进行限制。

相关产品
相关资格证书产品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小姐
  • 电话:15021594806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电话:15021594806
  • 手机:15021594806
  • 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