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1、药品信息服务指的是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的服务;
2、办理药品信息许可证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3、办理要具备有相应的办理网站,且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
4、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并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5、办理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6、网站具备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的,要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7、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