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度至换证年度前一年,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五)网络文化经营业务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来网络文化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今后三年经营业务发展规划);
(六)申请换证单位应当提交就所报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流程:
1、上网服务场所提交换证申请报告,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换发许可证登记表》并携带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报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管理科;
2、根据审核情况,填写换发许可证意见,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审核合格的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办理续期;
3、当公司出现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向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