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 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服务。
如果您的网站有以下文化产品类型
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运营|游戏虚拟货币|美术品、艺术品|
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动漫(画)产品|展览、比赛活动|其他文化类产品
咨询,看看您是否需要办理。
什么是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审批机构
企业注册地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进行审批
年检要求
根据当地具体管理部门要求,部分地区需要年报或月报
有效期限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使用年限为3年有效期、3年后需要办理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