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3名人员3个月的社保)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域名证书)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股东不能是外资,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控股不能超过50%。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3人3个月的社保记录)
4、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工商调档章程)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提交ICP申请公司的材料;
2、提交上海通信管理局进ICP初步申请;
3、ICP初步申请通过后,由市场管理处发表进行填表;
4、ICP证在初步申请后如出现材料不全,将从头开始;
5、通过初步申请后由通信管理局和处进行复审,合格后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