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并且有公司网站;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这里面的人员还是必须要具备的,不然的话相关部门的老师是不会批准这个证书的,毕竟药品证书这块还是比较严格的。
接下来就为大家说一下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受理
1.材料补正
经审核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材料的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应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在系统上提交补正材料。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二、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正明。
不过,还有一点需要企业注意一下,就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有效期限,期限为五年,也就是说,企业申请这一资质五年后,这个资质就失效了,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这一点企业要特别注意一下,不要拿着一个已经失效的证书运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