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新办所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公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表(原件1份,网上填写信息保存后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交)。
4.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企业法人签名盖公章,仅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的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